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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后与智障妻离婚,做人的底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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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10: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富裕后与智障妻离婚,做人的底线在哪里?

本帖最后由 依窗听风雨 于 2011-9-19 10:26 编辑

山西浑源县大仁庄乡农民刘某,因生活困难,2003年娶智障女子王某为妻,家富之后,不满自己的“凑合”婚姻提起诉讼,近日,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一次性给付王某经济帮助金18000元人民币。  2003—2011,八年时间,2920个日日夜夜,即便陪伴在你身边的是一只丑陋的小猫,你也应该与她有了一定的感情,何况陪伴在你身边的是一个大活人?
  面对“凑合”的婚姻,智障的妻子,法律可以做出离婚判决,但是,做人却不能没有了底线。
  做人,可以奢求许多东西,有钱了,你可以去嫖娼、可以去包二奶。智障的妻子一定不会干涉你;作为旁观者,也一定会因为智障妻子而给予你更多的理解。但是,既然自愿把智障妻子娶进了家门,就应该承担起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
  作为一名真正的男人,即便不能成为道德的楷模,也应该有基本的人性和做人的底线;即便与智障的妻子做不到一辈子不离,也应该做到一辈子不弃。
  泰来县平洋镇双山村农民谭丽敏,2003年丈夫杨宝晨患病生活不能自理,丧失了劳动能力,从此,她便肩负起了生活的重担。当瘫痪在床的丈夫不忍心看着谭丽敏日夜操劳,提出离婚时,谭丽敏却选择了和前夫杨宝晨一起“嫁人”。2005年3月,经人介绍谭丽敏认识了本村38岁的老光棍刘富军,谭丽敏提出的条件是:“房子和地,家里的所有财产归杨宝晨,并且要共同照顾他,共同偿还债务。”刘富军听后非常钦佩谭丽敏的为人,同意谭丽敏提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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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富裕了,本可以让智障的妻子享受到生活富裕的气息,然而,没钱时,床上有个智障女子也是一种性福;有钱了,便要把智障女子清理出家门。做人的底线在哪里?从此,智障的妻子又该如何去生活?

  无钱时,娶个什么样的女人都行;有钱了,什么样的女人都想娶回家……在这个没有道德底线、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恐怕已成为许多男人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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