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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网捕野鸟罚款数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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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09: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网捕野鸟罚款数千元

因野生鸟类能卖出好价钱,俞某等6人便打起了猎捕野生鸟类赚钱的主意,没想却触犯了法律。近日,市人民法院连续开庭审理了6起非法狩猎案,依法判处俞某等6人三千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罚金。  去年9月底至11月26日,尚处于我市禁猎期,俞某等6人均在我市海涂世纪新丘采用张网诱捕等手段抓捕野生鸟类。其中俞某捕得斑嘴鸭、骨顶鸡等野生鸟类共计63只,出售后非法获利7000余元。经鉴定,斑嘴鸭、骨顶鸡均属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其余5人捕得的野生鸟类中包含的绿翅鸭也均属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据了解,非法狩猎者作案时间大多在晚上,带几只“媒头鸭”做诱饵,用它们的叫声来吸引路过的野生鸟群,然后在空中支起一张网,在地下或水中再支一张网,野生鸟类听到“媒头鸭”的叫声,以为碰到了同类,就会飞落下来。等它们飞入一定的范围,一收线,竖着的网就盖下去与下面的网合夹起来,鸟儿就被抓住了。
  开庭审理过程中俞某等6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俞某等6人违反狩猎法规,禁猎期间在禁猎区采用禁用手段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因6人均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决俞某等6人犯非法狩猎罪,各判处三千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罚金。
  主审法官告诉笔者,猎捕野生鸟类屡禁不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背后的暴利。在巨额利润诱惑下,许多人铤而走险。而不少食客喜欢“野货”,也助长了这种违法行为的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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