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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5 13: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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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滨江新城2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 块 座 落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 起 始价 | 竞买保证 金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上虞滨江新城,东至博文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滨江路,西侧为空地 | 30140M[sup]2[/sup] | 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商务金融 | 40年 | 4.0-5.0 | ≤50% | ≥15% | 人民币 3620 万元 [sup] [/sup] | 人民币 1090万元 [sup] [/sup] |
1、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2、建设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2年10月15日下午4时前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市外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9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5、其它要求:本地块项目五星级酒店主体部分不得分割销售,除五星级酒店外,其他批发零售及商务金融部分允许分割,但须符合消防要求。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10月16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3日下午4时。挂牌报价时间:自2012年10月16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2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29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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