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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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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14: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昨天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我市教育部门将积极行动起来,“查漏补缺”,要求明确各级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并强化督查,严惩违规,强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减负。

《通知》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提高作业的有效性,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通知》还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健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机制,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市、县级督学开展经常性的异地督查和暗访活动。《通知》说,凡接到实名投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督导机构,都必须及时受理并进行核实。并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教师和学校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凡查出有违背规定且不自觉及时纠正的教师或学校以及校长,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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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15: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老师都变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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