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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未交房租却还赖着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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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0: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年未交房租却还赖着不走

张强(化名)夫妇在村里租有5间营业房,经营一家农副食品店,一直按时缴纳房租。但自从2008年村里实行公开招标出租后,他们既不参加招投标,也不缴纳房租,更不腾退房屋。
  无奈之下,村经济联合社将张强夫妇告上了法庭。日前,经过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腾退,此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张强今年41岁,从1999年9月起,他与妻子在村中开了一家日杂用品店,营业房是向村经济联合社租用的。之后几年,生意越做越旺,他们陆续租用至五间营业房。虽然双方未订立合同,但张强每年都按期向村里缴纳租赁费用,租金为每年9000元。
  2008年5月17日,村经济联合社召开社员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村有房产出租的管理办法》,确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村有房产出租均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招投标如期举行,其中也包括张强租用的营业房。
  招投标结果出来后,村经济联合社书面通知张强夫妇,要求在2008年10月19日前清场退房,但遭到夫妇俩的拒绝。此后,无论村干部怎么劝说,张强夫妇迟迟不肯退出租期已满的营业房,双方在房子的使用权属上一直争论不休。最终,村经济联合社决定将张强夫妇诉至法院。
  2011年10月9日,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张强夫妇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5间营业房退还给经济联合社,并支付房屋使用费6.4万元。张强夫妇不服判决,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不过,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驳回了他们的再审请求。
  由于张强夫妇迟迟没有腾退的打算,村经济联合社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4月23日以来,虽然法院进行了书面告知,承办法官也多次上门做工作,并张贴执行公告,但夫妇俩仍旧拒绝腾退。
  让张强夫妇始料未及的是,市人民法院行动如此迅速果断。9月26日上午,当一大队身穿法院制服的执行人员来到店里时,夫妇俩傻了眼,不知所措。执行人员拉起警戒线,记录清点物品,将营业房内的全部物品搬到张强家中,只用了一上午时间,就把5间营业房腾空并换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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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1: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村啊,没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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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5: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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